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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

    



根据《省委、省政府关于印发〈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〉的通知》(苏委[2009]569号)和《中共连云港市委、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〈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〉的通知》(连发[2010]2号),设立市国土资源局,为市政府工作部门。